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大国军垦 > 正文 第3018章 叶明轩和夏若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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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814章 叶明轩和夏若彤

    老四终于回了军垦城,倒不是他凉薄,不孝顺,而是如今他地位特殊,无论去哪里,都会引人瞩目。www.biquge500.com

    没办法,米国国会参议员,还是非常有名望的那个,就算用私人身份走亲访友,也会被聚焦。

    因此,他的这次出行非常隐秘,如果不是要签证,谁都不会知道。老三也和他一起回来了。

    如今叶家几兄弟,老三和老四都是米国居民,老四是发展的好,必须定居。

    而老三则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,必须要有这个身份。

    这个也没办法,战士集团虽然牛叉,但却不会狂妄到老子天下第一。

    老三是发动机专家,这边还是有许多顶尖技术,没有掌握。所以,他必须站在最前沿来吸收知识。

    其实老四对于军垦城也是有感情的,虽然他在这里基本没有待过几年。但是毕竟出生在这里。

    而且他心里早就决定了,百年之后,肯定也要葬在这里。

    这次之所以回来,是因为老妈那个电话,想想也确实该回来了,最起码让孩子见见妈妈和姥姥。

    到了米国之后,老四就给儿子改名*叶明轩→ mason Ye。毕竟定居了就要融入,不然人家拼不出名字,也是尴尬。

    叶明轩性子有些腼腆,原本到了米国之后,开始也是住在叶雨泽家里的,到了后来,他就坚决跟着老四住了。

    说是住,其实他上的是寄宿学校,只能到假期,才回家。

    这个孩子除了老四之外,似乎跟谁都不亲。包括叶雨泽在米国的那些孩子们。

    甚至,他一直把自己当成米国人,对于这些亲人们,隐隐都有些排斥。

    这个问题老四不是没有发现,也试图纠正过,但是一直效果不大。久了他也就懒得管了,反正这孩子以后肯定也不会回国了。

    老四先带着孩子去了疗养院,见了父母和刘三女夫妇。

    叶明轩对于梅花还是很亲的,对于别人都很冷淡,甚至面对把他搂在怀里抽泣的刘三女,甚至有些抗拒。

    不过在老四的眼神杀里面,他还是没有挣脱,不过在姥爷习得和要抱他的时候,他还是避开了。

    静静得到消息赶了过来,看见儿子就扑了过来,叶明轩本能的躲到了父亲身后。

    在他的意识里,反而跟珍妮和艾米丽要亲近一些,她们毕竟是老爸的助手,也是老爸的女人。

    而这个所谓的妈妈,在他的记忆里已经很陌生了。

    静静看到儿子的反应,心中就是一疼,不过作为市长,她早就学会了控制情绪。

    只是朝儿子笑笑:“想吃什么?妈妈带你去吃。”

    叶明轩缩在父亲身后,垂着眼帘盯着地面斑驳的光影。

    军垦城五月的阳光穿透疗养院的玻璃窗,在瓷砖上切割出冷硬的几何图案,像极了他课本里那些复杂的微积分公式。

    他听见母亲刻意轻快的声音,舌尖却泛起熟悉的苦涩——那是每当他被迫参加唐人街春节庆典时,甜腻的芝麻汤圆卡在喉咙里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不用了。“他下意识用英语回答,余光瞥见父亲叶雨泽微微皱眉。

    这句脱口而出的外语像块冰棱,瞬间让空气凝固。

    静静脸上的笑容僵住,手指无意识地攥紧衣角,这个动作让叶明轩想起八岁那年,他在学校演讲比赛用中文朗诵《静夜思》失败后,母亲也是这样攥着他的校服领口。

    刘三女急忙打破沉默,颤巍巍捧出一盘切好的哈密瓜:

    “明轩尝尝,这是咱们农场新培育的品种,可甜了。“

    老人布满皱纹的手在颤抖,果肉上晶莹的汁水顺着瓷盘边缘滑下来,在桌布上晕开深色的痕迹。

    叶明轩机械地接过瓜片,冰凉的触感让他想起波士顿冬天的暴风雪。

    那时他蜷缩在寄宿学校的宿舍里,窗外的雪粒子敲打玻璃的声音,和此刻姥姥的殷切目光一样让他窒息。

    晚餐时,叶明轩坐在餐桌最边缘的位置,看着亲人们用带着乡音的普通话热烈交谈。

    他盯着碗里的拉条子,面条油亮的光泽倒映出周围人的笑脸,却像隔着毛玻璃般模糊不清。

    三叔用带着口音的英语问他在mIT附中的课业,这个总在实验室里捣鼓机械零件的男人,此刻笨拙的发音让叶明轩想起学校里那些试图讨好他的亚裔同学。

    “我选修了量子物理和机器人编程。“

    他简短作答,往嘴里塞了口凉拌皮牙子。

    辛辣的味道刺激得眼眶发酸,他突然想起珍妮教他吃墨西哥辣椒时的场景,那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总是笑着说:

    “疼痛能让人更清醒。“

    饭后,姥爷习德合要带他去农场看新引进的灌溉系统。

    老人拄着拐杖走在前面,背影佝偻却透着股执拗的劲儿,让叶明轩想起历史课上学到的拓荒者。

    田埂上的泥土沾在运动鞋边,他本能地想要避开,却听见姥爷突然说:

    “当年我和你爷爷他们,就是用这样的土块垒起了第一间土坯房。“

    月光洒在无垠的棉田里,叶明轩第一次注意到军垦城的夜晚如此寂静。

    没有波士顿街头的车水马龙,没有公寓楼下便利店24小时不灭的霓虹灯,只有此起彼伏的虫鸣和远处隐约传来的火车汽笛声。

    姥爷粗糙的手掌按在他肩膀上:“明轩啊,根扎得越深,树才能长得越壮。“

    这句话像颗石子投入深潭,在他心里激起细微的涟漪,却很快又被理智的堤坝拦住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日子,叶明轩像个局外人般旁观着亲人们的热情。

    母亲静静带他参观市政厅,指着墙上的城市规划图,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。

    刘三女姥姥每天变着花样做他小时候爱吃的油塔子,就连总板着脸的父亲,也特意抽出时间带他去看军垦博物馆。

    那些泛黄的老照片、生锈的坎土曼,在他眼中不过是历史课本上的陈旧符号,却让亲人们热泪盈眶。

    转折发生在某天清晨。叶明轩早起散步,在农场的育苗棚里撞见正在嫁接果苗的三叔

    男人戴着护目镜,专注地将嫩芽嵌入砧木,动作轻柔得像在进行精密的手术。

    “过来搭把手。“三叔头也不抬地说,递给他一把小剪刀。

    叶明轩鬼使神差地接过工具,按照三叔的指导修剪多余的枝叶。

    阳光透过塑料薄膜洒在掌心,沾着泥土的指尖微微发烫。

    当第一株嫁接成功的果苗在晨风中轻轻摇曳时,三叔突然说:

    “当年你爸在这插第一根滴灌带,手也这么抖。“

    这句话像把钥匙,打开了叶明轩记忆深处的暗格。他忽然想起小时候,父亲每次回国都会带回农场的泥土,郑重其事地放进书房的玻璃罐。

    那时他觉得可笑,此刻却突然理解了那些褐色颗粒里承载的重量。

    叶明轩的年龄跟叶飞他们相仿,因此上,叶飞他们放学后,经常一起玩,他们之间倒不陌生。

    还有韩叶这个自来熟,来军垦城快一年了,还是没有放下自己的优越感,只不过没人可以炫耀罢了。

    遇到叶明轩觉得可算遇到了知己,老舅是参议员,和自己家一个档次,因此上对叶明轩极为热情。

    叶明轩对于这个小胖子倒是也不抗拒,甚至很多话聊的都很投机,两个人竟然成了好朋友。

    韩叶经常带着白莎莎和叶明轩一起去玩,还认识了很多朋友,其中一个竟然还是叶明轩的发小。

    这个女孩儿叫夏若彤,是静静在炼厂工作时候的邻居,她和叶明轩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了。

    小时候妈妈忙,叶明轩经常去夏若彤家里,吃饭也在那,所以见面后,夏若彤马上认出了他。

    叶明轩直到她说出名字,半天也没敢相信,那时候这个丫头可丑了,鼻涕还总擦不干净。

    怎么几年不见,竟然成了白天鹅,虽然还没有彻底长开,但那修长的身子已经初具规模。

    特别是那吹弹可破的脸蛋,娇嫩的让人看见就想上去啃一口。

    看见叶明轩傻乎乎的看着自己,夏若彤一把揪住叶明轩耳朵:

    “跟小时候一样不老实,往哪看呢?”

    叶明轩赶紧解释,不过想想又闭嘴了,刚才自己那目光好像真的锐利了一些,哪都看了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日子,叶明轩的生活就快乐了很多,他这个年龄,还不太会理解大人们复杂的感情。

    所以,除了回家时候拘束之外,和韩叶他们玩的倒是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骑马他会,但那都是在马场里,工作规矩。

    但在牧场里却不用,叶飞他们骑马,鞍子都不用,揪着马鬃就窜上去了。

    夏若彤也是一样,野起来韩叶那小子都差的远,骑马这事儿连叶明轩都不如,看着马屁股就哆嗦。
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?叶明轩这个很绅士的人,就偏偏喜欢上了这个野丫头。

    要知道,在米国,他从不跟那些很野的女孩子来往的,或者是她们的野跟夏若彤不一样吧?

    他们一起骑马,摘樱桃,挖老鸦蒜,钓鱼,野炊,天天忙的不想回家。

    这幸亏还不是暑假,不然叶明轩家都懒得回了。

    夏若彤连续翘课陪他玩,叶明轩也不好意思了,毕竟不能总耽误人家学习。

    于是他干脆去了学校,反正叶飞他们也都在这里。干脆体验一下这里的学生生活。

    这一下受罪了,那军训就让叶明轩蜕了层皮,人家教官可不管你是不是这里的学生,来了这里就得遵守这里的规矩。

    叶明轩想逃跑,但又怕别人笑话,特别是夏若彤那双大眼睛正戏谑的盯着呢。

    忍吧,男人不能说不行,哪怕拉练时候,负重都被那丫头抢走了,可他最终还是没退缩。

    姥姥刘三女看见他回家那狼狈样,心疼的就要去学校找教官打架。

    被静静哭笑不得拦住了,孩子总算对这个家有了一点归属感,可不能让老妈再给搅了。

    如果叶明轩看见姥姥为了他去学校打架,不知道会被震惊成什么样子。

    最近她正在跟老四商量让儿子留下的事情,老四不太同意。

    时过境迁,两个人也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隔阂,甚至还住在了一起。但对于儿子的未来,意见还是不统一。

    老四最后的妥协就是,让儿子自己决定,他不干涉。

    离别的日子来得很快。当家人提出希望他留在军垦城读书时,叶明轩几乎没有犹豫就拒绝了。

    “我申请了斯坦福的夏校。“他说这话时,看见母亲转身偷偷抹眼泪,姥姥把脸埋进围裙里,父亲却只是沉默地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孩子有自己的路要走。“老四对家人说这话时,目光与儿子交汇。

    叶明轩从父亲眼中看到了理解,也看到了某种隐秘的遗憾。

    他突然意识到,父亲或许比任何人都懂得这种撕裂感——一边是血脉相连的故土,一边是奋斗半生的异乡。

    离开那一天,小伙伴们都来送行,夏若彤近乎霸道的把他搂在怀里亲了一口,并且塞给了他一个东西。

    小胖子韩叶忍不住抹起了眼泪。叶飞他们倒是没啥感觉,不就是米国吗?想去也就去了。

    登机前,叶明轩最后回望军垦城。远处的天山终年不化的积雪在阳光下闪耀,农场的白杨树在风中发出沙沙的声响,像极了寄宿学校图书馆里翻动书页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摸了摸口袋里夏若彤塞给他东西,金属的凉意透过布料传来。却不知道是啥?不过他决定还是到了家再看。

    飞机冲上云霄的瞬间,叶明轩打开舷窗遮阳板。云层下方,军垦城渐渐缩成地图上的一个小点。

    但那些模糊的轮廓里,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生根发芽,如同农场里培育的新品种果树,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土壤里,倔强地生长出独特的果实。

    机场的外面,夏若彤抬头看着天空,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“噗”的一下破了,但这种破不是毁灭,而是破壳而出。

    刘三女老泪纵横,抱着梅花哭泣道:

    “我是不是永远失去这个外孙了?”

    梅花安慰道:“怎么可能?老四这次回来都跟静静在一起了……”

    来了来了,勤奋的小蜜蜂。谢谢书痴胸阿刚胸叨客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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